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时间为2020年2月,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369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28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9343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和饮料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污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4.共抽检蛋制品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和酵母。
6.共抽检豆制品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方便食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蜂产品4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糕点5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10.共抽检罐头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酒类10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冷冻饮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6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其他食品(即食凉粉)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肉制品7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乳制品1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糖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盐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20.共抽检蔬菜制品18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铅。
21.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水产制品2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
23.共抽检水果制品1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速冻食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糖果制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调味品9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饮料10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30.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