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样快速检测通知书
(被抽检人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现依法对你单位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采取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书背面《食品抽样快速检验单位(个人)须知》,并予以积极配合。
受检产品:
抽样单位:
抽样人员:
抽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受检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负责抽检后处理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留存。
附件下载:食品抽样快速检测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