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标准,农业部严打“注水肉”,记者13日获悉,针对现行猪肉水分含量限定标准无法完全满足肉品质量控制要求的情况,农业部将联合多部门,重新修订禽肉水分限量标准,并严打“注水肉”。
水分含量是猪肉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2001年,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制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国标规定:采用CSY-R肉类水分测定仪检测牛肉、猪肉和鸡肉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7%,羊肉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8%。
“标准太低了,有时明知这头猪注水了,但没办法,人家符合国家标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有时即使生猪注水30公斤,依然检测不出超标。因此,“修订肉类水分标准很有必要。”
农业部在通告中也承认,虽然该标准对打击“注水肉”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是有些“不给力”——“一是不法屠宰企业或个人注水手段花样百出,注水技术不断更新,现行水分标准不能完全满足肉品质量控制要求;二是畜禽肉水分限量检测方法不适应新的变化。”
针对人大代表就修订猪肉水分标准提出的建议,农业部回应称,将组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肉类协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及有关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研究,待进一步复核验证后,《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将提交全国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委员会审议;另一方面,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屠宰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南方周末记者掌握的多份司法文书显示,不法屠宰企业或个人为牟利,注水手段可谓五花八门——猪、牛待宰前,往其胃里强灌大量水,增加毛重;屠宰后往心脏里强注大量水,水分通过微细血管迅速扩散到肉体,增加净重;将肉块浸泡在水里,以水冒充肉的重量,使水钱变肉钱。
南方周末记者初步统计发现,一头100公斤的猪,通常可注水十多公斤。根据畜肉是否注水,肉贩子明码标价,注水猪肉的价格甚至低于正常价30%以上。
“注水肉”并非只是简单的欺诈,对人体健康也存在相当危害。
多数“注水肉”制造者的生产设备简陋,产品极不卫生。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2014)溧刑初字第225号判决书显示,不法分子多次向活体牛内注入井水后宰杀。经鉴定,该井水的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臭和味、浑浊度、菌落总数都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除水外,一种名为“沙丁胺醇”的药液,也是不法屠宰户的常用品。沙丁胺醇是一种β受体激动剂,常用作人类平喘药物。待宰畜禽被注射了沙丁胺醇后,会拼命喝水。沙丁胺醇不仅会起到保水作用,还能提高“卖相”,使肉的颜色鲜亮。
事实上,沙丁胺醇是“瘦肉精”的一种。早在2002年,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便将其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禁止在畜禽养殖中添加。
“活灌会让动物的胸腹腔受到压迫,呼吸困难,造成其组织缺氧,肌体处于半窒息和自身中毒状态,动物胃肠道的细菌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肌肉。”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副会长、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教授李洪军表示,这样的“注水肉”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