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2号通告,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璧山区万金餐馆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甲高镇喜福惠百货超市销售的菜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钟鼓楼向日葵惠民百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万家购二店生活超市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凤坪食品超市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