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布29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茶叶及其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盐、调味品等23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均为调味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黍子醋(酿造食醋) 和老陈醋(酿造食醋)。
总酸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按照国家标准《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规定,酿造食醋中的总酸应≥3.50g/100mL。按照该产品标签明示值中显示,这2批次食醋中总酸应≥6.00g/100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山西佰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芝麻酱(复合型), 检出黄曲霉毒素B1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根据《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花生制品中的限量应≤20μg/kg,在其他熟制坚果及籽类(除花生外)中的限量应≤5.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花生、芝麻等原料在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或寄生曲霉污染而产生此类毒素。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